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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办事指南办事指南
道角村  发表于  2016-03-02

一、事项名称

      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

二、参保对象及条件

1.户籍在本区;

2.年满16周岁;

3.男性未满60周岁,女性199611日前参保的,未满50周岁,199611日及以后参保且无视同年缴费年限的,未满55周岁的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所有参保人员都需持身份证、户口薄,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;并按人员类别提供下列资料:

1.失业职工: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持续卡;

2.个体工商户: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
3.灵活就业人员: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薄、邮真储蓄银行存折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1.个人参保人员持相关手续到社保所初审;

2.审查合格后签订《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》;

3.参保人员应在本区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养老保险缴款存折账户,并于每月20日前存入足额款项。

五、办理时限:每月820日办理

六、咨询电话:66221201

七、监督电话 街道:66210488

         区监察局效能室:023-6623145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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